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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广州发布第31号通告,增城发布第8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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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则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你需要知道01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需提前24小时报备


今天(4月3日),广州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


通告强调  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穗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穗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


  同时,为保障供应链畅通,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由属地社区纳入闭环,每人每趟次可领取生活补贴100元,离穗或结束隔离时由属地社区发放。


通告全文如下↓↓↓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1号


  根据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工作,保障货运畅通,决定对所有从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落实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及司乘人员在来(返)穗前需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作业场所主动报备车辆车牌号、计划抵穗时间,以及全部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情况。上述信息由作业场所向属地社区报告。  


  二、请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配合完成在我市高速公路出口、作业场所等查验点的测温、查验行程码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现场查验健康码异常者需配合落实相应的排查管控措施,存在异常症状者需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排查。  


  三、所有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在穗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作业场所报告,作业场所应及时向社区报告。  


  四、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按照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29号通告落实相关核酸检测要求时,可凭行驶证在设有核酸检测点的作业场所或者社区核酸检测点免费检测。  


  五、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请严格执行第29号通告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期间,有离穗作业任务的,可向作业场所提出中断隔离需求,作业场所立即向社区报告,由社区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引导开展离穗作业任务。  


  六、为保障供应链畅通,行程码带星号的省外来(返)穗货车司机由属地社区纳入闭环,每人每趟次可领取生活补贴100元,离穗或结束隔离时由属地社区发放。具体终止时间另行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3日


02增城加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


今天(4月3日)上午增城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强调  市场主体应在入口显眼位置张贴专属穗康通行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场消费、送货等外来人员进行测温、扫码以及查验穗康码、行程卡,严格实施扫通行码入场,并提醒正确佩戴口罩。


  发现体温、穗康码、行程卡异常要及时向当地村(居)“三人小组”报备并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通告全文如下↓↓↓


  为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对全区市场主体的测温、扫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通告如下:


  市场主体应在入口显眼位置张贴专属穗康通行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场消费、送货等外来人员进行测温、扫码以及查验穗康码、行程卡,严格实施扫通行码入场,并提醒正确佩戴口罩。发现体温、穗康码、行程卡异常要及时向当地村(居)“三人小组”报备并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参照《增城区关于严厉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代章)2022年4月3日


源: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广州增城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南方日报

编辑:刘晓雯

编审:黄家荣

审核:曹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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